第一章:课题申请
第一条:申请人条件
凡研究方向符合本实验室课题指南的国内外研究人员,均可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同时实验室也接收国内、外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利用本实验室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
第二条:申请办法
每年申请一次,开放课题指南在航运技术与控制工程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网站等渠道发布(具体时间请关注实验室网站)。申请人根据当年申请指南的要求填写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盖章或申请人签字后,将申请表在规定日期前寄回本实验室:书面申请要求一式二份,并发送电子文档至实验室联系人邮箱。课题申请经专家评审组评议后,对于同意资助的课题,签定课题协议书。
第三条:资助强度与完成时间
开放课题的研究年限为1-2年。每项开放课题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1-2万元,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浮动。
第四条:自带课题
本实验室欢迎自带课题和经费来实验室工作,论文发表时属研究者本人所在单位,但需要注明在本实验室工作。
第二章:课题经费的管理
第五条:课题经费的使用
开放课题批准后,由课题负责人自行安排使用开放课题经费。课题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和上海海事大学的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开放课题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
第六条:课题经费的管理
对于未按规定上交课题年度进展报告,未按时结题或申请课题后长期不开展研究工作,进展甚微的课题,实验室将中止其经费的使用。实验室将根据情况全部或部分收回已发放经费,用于资助其它项目。
第三章:科研成果归属
第七条:成果归属方式
课题申请者按合同内容及规定时间完成该研究课题,成果由课题申请者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享。有关学术成果(包括学术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科技奖项、专利等)的主要完成单位应署名“航运技术与控制工程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具体内容参照课题合同。
第八条:论文署名
课题申请者在完成其研究课题期间发表的论文,应署上本实验室名称,单位排名第一或第二,作者中须至少有1名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为合作作者。署名内容:
中文:航运技术与控制工程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 (上海海事大学);
英文:Key Laboratory of Transport Industry of Marine Technology and Control Engineering,Shanghai Maritime University。
第四章:课题验收
第九条:年度评估
对于执行期限超过一年的课题,在执行满一年时,需要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发表的论文全文、专利及其它成果。对不报送进展报告、工作无进展、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缓拨下期经费。项目负责人如不能纠正、补报,实验室将中止资助。
第十条:验收方式
课题最后验收在课题合同完成后,要求申请者提供课题归档材料。包括课题工作报告,课题技术报告,课题验收报告,财务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课题发表的论文全文和科研课题归档说明书。课题验收时,对于没有本实验室署名的成果均不计算在内。
航运技术与控制工程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
会员登录关闭
注册会员关闭